珲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述 要闻-珲春站 姜春起 228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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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花开尽芬芳

珲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述

2016-12-21 14:05 | 来源: 珲春示范区网

  文明,是城市进步的标志。

  文明,是城市发展的灵魂。

  近年来,珲春市按照“抓基础、求实效、重建设、谋创新”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和整体环境不断优化,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5年2月28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珲春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这是对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巨大鼓舞,也是对珲春各族人民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最好褒奖……珲春市聚全民之智,不遗余力地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向新的历史高度。

  如今,走在珲春街头,你会发现,十字路口闯红灯、横穿马路的人少了,在路边耐心等待、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人多了;将果皮纸屑随手乱扔的人少了,投进果皮箱的人多了;公交车上抢座位的人少了,为老弱病残让座的人多了……

  这一个个细节折射出珲春市的文明和魅力。

  文明创建是高瞻远瞩的奋斗目标,更是脚踏实地的民心工程。伴随创建工作的推进,一项项温暖人心的民生工程相继出炉,一件件实事好事落到实处,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越来越高。

  近年来,珲春市委、市政府按照南北一体、“一轴六区”发展布局,强势推进道路、桥梁、水利、供电等十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体现了以人为本、顺应自然的民生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总投资38亿元的珲春河综合治理工程,森林山大桥和滨河南路相继交付使用,珲春大桥、胜利大桥和滨海北路开工建设,景观游园部分建成开放。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净水厂启用。同时,珲春市获批了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总投资30亿元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进展顺利;库克纳河综合治理、高铁站前广场、西炮台至长岭子高等级公路、城市环路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城市三馆一中心、乡镇福利院、农村幸福大院、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相继投入使用;延边大学(珲春)校区计划2017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人民体育场已完工投入使用;职业教育中心、市医院综合门诊楼、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殡仪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今年,珲春市喜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通过了国家卫生城、生态城的复检,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两连冠”;板石镇孟岭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敬信镇防川村进入全省美丽乡村行列。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座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最高综合性褒奖,更是全市人民追求的目标。近年来,珲春市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开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并进行了持久广泛宣传。利用市区在建工地围挡制作了100余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板;全市临街单位制作了234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告牌和66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街路指示牌;投放了235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太阳能灯箱公益广告牌,实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覆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行动、我奉献”演讲大赛活动。选手们通过身边发生的真实故事,感染和带动全社会一起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深深地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用实际行动为全市创城工作贡献力量。在学校德育工程方面,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利用各种节日举行主题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牢固树立“先塑文明人、再建文明城”的理念,珲春市将提高人的素质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全市举行了两次“珲春好人标兵”颁奖仪式,分别在“珲春春晚”和“全市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奖励。建立和完善了“珲春好人”等模范典型帮扶机制,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价值导向。以市文明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珲春好人”精神的通知》,在全市掀起了学习珲春好人精神的热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珲春好人、做珲春好人”有奖征文大赛。通过对“珲春好人”感人事迹的学习、领悟和宣传,充分展现了“珲春好人”的无限魅力和正能量,充分展示了“珲春好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典型示范作用。近年来,全市认真做好“吉林好人”、“延边好人”推荐工作,有8人获得“吉林好人”荣誉称号,19人获得“延边好人”荣誉称号,其中,吴今淑荣获了“吉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吉林好人标兵”、“吉林省优秀志愿者标兵”等荣誉称号,板石镇孟岭村李峰杰荣获“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荣誉称号,并在全社会进行了宣传和学习。

  “给每一位陌生人一个善意的微笑,给每一位身边的人一声亲切的问候,给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成为珲春人的“文明之约”,传递着这座城市对待他人的友善和奉献。珲春市每年开展文明出租车评选活动,通过服务质量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多方面的考量,评选出50辆“文明出租车”,并张贴“文明出租车”标识,将“文明出租车”打造成为珲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流动”的文明窗口,成为珲春市一道独特靓丽的风景线。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文明市民”、“十佳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和“文明诚信市场(商场)”、“文明诚信企业(店、户)”争创活动。评选出文明诚信示范企业10个、文明诚信示范店50个、文明诚信示范商场1个、十佳文明家庭10户、文明市民50人。此外,珲春市连续多年开展了“爱护候鸟、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打造“保护珲春国际候鸟湿地——珲春志愿者在行动”品牌;连续4年组织全市市级以上100多家文明单位1000余名志愿者开展百日“文明交通志愿者助交通”活动;成立了抓拍不文明行为志愿者服务队;今年“十一”期间,全市利用社区活动室、日间照料室、社区医院、空闲民房、空闲房间等,为1700余位游客提供了免费住宿,为全市游客接待工作提供了保障,树立了珲春良好的城市形象,彰显了珲春市的文明大爱精神。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珲春市自行制作、刊播了相关公益广告,并大力宣传上级部门、媒体、行业发布的公益广告通稿作品,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通过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公益宣传浓厚氛围。今年,珲春市还在高速出口等醒目位置悬挂了26个创建文明城市内容的擎天柱广告牌;在新建的26个公交站亭安装了创城广告牌,在站前街东段路灯杆安装了150个创城广告牌,在合作区工地新上公益广告围挡500余米。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刊发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知识应知应会》。开设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题、专栏,定期推出专题报道,大力宣传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和市民素质提升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宣传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并开设了“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加大对各类不文明现象的曝光力度,播发相关稿件300余篇次。

  记者 张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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