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营造健康成长社会环境,日前,珲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联合珲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同开展了珲春市歌舞娱乐、网吧行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安全生产培训会。
会前,珲春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文旅娱乐场所经营负责人集中签订《珲春市歌舞娱乐场所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承诺书》,明确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格履行法律义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会上,第五检察部主任黄银实系统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着重阐释娱乐场所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重要意义。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重点解读强制报告制度中关于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行业的禁止性规定,特别是“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等。同时,就强制报告制度的适用范围、报告流程及法律责任进行专业讲解,明确从业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时,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告的法定义务。
此次活动得到行业积极响应,多位场所负责人表示将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禁入规定,并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下一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将与珲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对歌舞娱乐、网吧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构建综合保护体系,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线。
来源:珲春市人民检察院
初审: 王伟光
复审: 李超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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