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构建动物防疫网格化监管系统 要闻-珲春站 赵新 276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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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构建动物防疫网格化监管系统

2018-11-16 10:13 | 来源: 珲春示范区网

  为切实落实动物防疫工作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主体防疫责任,提高经营者防疫意识,切实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防控新格局,日前,珲春市制定出台《动物防疫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珲春市将按照“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网格到场”的原则,以市、乡两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在全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动物防疫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定位式防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新格局,做到动物防疫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并建立市、乡两级政府履行行政管理与畜牧技术服务监管相辅相成紧密交织的“一张网”,实现两条线紧密交织,一“网”到底。

  实行“四定”原则。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职责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公开公示。建立责任制,构建动物防疫信息系统。依据省、州畜牧系统的网络化平台,将养殖场户基础信息,政府部门和畜牧业务网格管理信息进行匹配录入,构建动物防疫网格化监管系统。

  网格的建立运行将由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建立政府部门二级网格,各乡(镇)兽医站负责组织建立畜牧业务二级网格。市政府将定期召开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会议通报网格运行情况,研究相关事项,协调落实有关工作。市牧业局负责管理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将网格管理信息与养殖场基础信息匹配整合,录入到网络管理平台,以实现养殖场定位和基础信息准确详实,责任包保信息一目了然,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来源:珲春示范区网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