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是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是根据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养老金;倾斜调整是对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工伤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是全市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1938.16元,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13.96元。同时,补发1至6月份养老金1350.23万元。
另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要求,珲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1035元/月,调整至1185元/月,新标准于7月执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323名失业人员调整后的失业待遇将于本月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记者 张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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