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国土资源局以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为己任,持续加大对非法采石、非法采煤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保护国家矿产资源。
工作中,该局通过定期巡查、驻守各类矿山、接受电话举报等方式获得违法线索,并根据违法线索派执法监察人员开展现场踏查,制止违法行为。现场测量违法用地面积、地类、权属,向当事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成违法当事人在规定日期内到该局监察大队做笔录。同时,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吉林总队做耕地破坏鉴定、煤炭储量报告,珲春矿业集团做煤炭质量检验报告,珲春市物价局做物价鉴定报告。对盗采金额低于5万元的,要求当事人缴纳相应的非法采矿处罚金并恢复土地原貌;对盗采金额5万元以上的,将其直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以来,该局通过蹲守、接受举报、对可疑地点进行巡视巡查等方式,共发现违法线索108件,立案49件。其中,已结案34件;近期可结案6件;经过反复教育,拒不改正,需移交法院的3件;正在查处6件。
记者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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