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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017-04-27 15:56 | 来源: 珲春示范区网

  珲春市以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为目标,逐步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

  根据污染源企业数量、分布、监管任务、监管力量等情况,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把行政区域划分成13个监管网格。同时,将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的区域,作为监管重点网格,有针对性地倾斜执法量,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通过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逐级执法、岗位执法责任,科学界定监管范围、督查范围,将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化责任人,确保监管执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实现全覆盖。努力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总体目标。

  记者 王锐

责任编辑: 姜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