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法开展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对《办法》的理解,准确把握政策,该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文件全文和政策解读,及时修正民族成份更改申请审批流程,确保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的衔接有序。 建立民族成份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在登记管理、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上统一思想、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掌握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为依法开展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加强宣传,重点宣传民族成份登记原则、申请变更的依据、条件、办理程序等,并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耐心说明原因和依据。结合《办法》解读与释义制定并公布了《珲春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民族成份管理办法(试行)》,使依法、依规登记管理民族成份的理念和思想深入人心。
记者 贾欣欣
责任编辑: 姜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