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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关于继续严格执行交通管制有关规定的通告

2022-03-19 09:34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当前,珲春市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最紧要、最吃劲、最关键时期。为切实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现就继续严格执行交通管制相关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1.除警车、救护车、民生物资保障车、检验标本送检车和殡葬、环卫、抢险等特殊车辆及执行防疫任务车辆(需持有统一通行证或疫情防控工作证)外,其他所有车辆一律禁止在珲春市辖区上路行驶。

  2.执行防疫任务的各单位机关干部、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严禁将车辆通行证、疫情防控工作证转借他人,或在当日防疫任务完成后仍以防疫工作为借口驾驶私家车上路行驶。

  3.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定期上路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市公安局将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对在交通管制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遇有极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解决,待全市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将第一时间解除管制并告知市民朋友,望广大市民予以积极配合。我们坚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珲春一定能够赢得抗疫的最终胜利!


  珲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