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 城事-珲春站 张昕莹 336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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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

2021-04-28 14:4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了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珲春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举全院之力,层层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夺取了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依法高质高效办理黑恶案件,对以陈某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提起公诉20人,以马某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12人,同步推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依法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所得近6000万元,对23名涉黑涉恶被告人提起财产刑量刑建议,起诉“保护伞”2人。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加强治理检察建议22份,监督相关部门治理行业问题,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已胜利收官,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将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继续扛牢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张福增 徐冬颖 通讯员 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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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昕莹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