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城管开出首张“乱扔烟头、垃圾”罚单 城事-珲春站 赵新 299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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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城管开出首张“乱扔烟头、垃圾”罚单

2019-11-08 13:12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您好,您因乱扔烟头违反了《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我们责令您马上整改,并根据第六十六条规定,对您处以20元罚款。”10月30日9时40分,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在珲春高铁站开出珲春首张乱扔烟头不文明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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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9时30分,执法人员在珲春高铁站开展日常巡查执法时,发现一位市民存在乱扔烟头不文明行为。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现场拍摄取证,上前劝阻纠正,明确告知市民违反了《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开出乱扔烟头不文明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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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罚款不是目的,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才是关键。行动中,执法队员开展宣传劝导工作,耐心向周边市民解释“烟头、垃圾不落地”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为维护美丽整洁的家园贡献力量。市民对“烟头、垃圾不落地”行动纷纷表示支持和配合。

  “烟头、垃圾不落地”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宣传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起为巩固提升阶段。

  城管执法大队抽调多名执法队员,在创城办的协调下成立了城管+志愿者+媒体的巡查小分队,在市城区公交站台、高铁站等重点区域和窗口地带进行巡查,及时纠正制止乱扔烟头垃圾的行为,引导市民和游客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对拒不配合劝导的行人,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城管执法大队开展烟头不落地治理行动以来,已教育规劝乱扔烟头不文明行为251次,依规处罚拒不听从规劝乱扔烟头行为3人。

  下一步,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落实“烟头、垃圾不落地”行动常态化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再上新台阶。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张福增 徐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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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