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新农合参保人群基本就医购药需求,根据《珲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珲春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在5月份对提交申请的第二批,共计11家村卫生室进行实地验收,并全部通过。
验收主要针对村卫生室的布局、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基本药物的种类及使用情况、网络系统的管理等方面。下一步,新农合管理中心将组织这11家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促使他们顺利开展新农合各项业务工作,提高村级医疗服务水平,为顺利完成乡村一体化进程垫定坚实的基础保障。
吉网 吉刻APP 记者 张福增 张琰 通讯员 刘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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